一、政策背景
为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,规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管理,按照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新财社﹝2018﹞241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新人社发﹝2019﹞44号)等文件精神,制定了《关于乌鲁木齐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。
二、制定依据
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新财社﹝2018﹞241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新人社发﹝2019﹞44号)。
三、主要内容
一是企业职工培训,明确了企业职工培训类型、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。
二是就业重点群体培训,明确了就业重点群体培训类型、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。
三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,明确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补贴对象、补贴标准。
四是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原则,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原则、班期人数及课时规定等具体要求。
五是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,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领和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。
六是工作要求,明确了培训载体、资金监管、信息化管理和政策宣传等各项具体工作要求。
七是附件,明确了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目录,含具体职业(工种)名称、培训等级、参考课时和补贴标准。